宁波:紧盯“关键少数” 加强日常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8-06-07 16:40

  “你单位对所负责的建设工程围挡整治任务监管力度不够,未能及时、有效掌握相关问题及整治进度,造成负面影响……鉴于此,提出如下建议……”日前,因湾头水训基地南侧地块“围而不建”,工棚场地脏乱、建筑垃圾乱倒等问题,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党组收到了来自区纪委的《监督提醒通知书》。 

  这是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围而不建”问题的一次日常监督,更是在严明政治纪律上全面发力,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护航发展大局的一个缩影。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要扎实做好日常监督,真正让监督强起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的要求,挂图作战,深入一线,把监督执纪的“探照灯”照射到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坚决为政令畅通、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清路除障。 

  据统计,今年以来,宁波市纪委先后对保障6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出专门部署,共发出监督提醒通知书517份,查处和问责111人;先后查处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个,处分16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8起。 

  突出政治监督,坚持“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牢牢把握日常监督的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定不移压实主体责任,今年全市有4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4月起,全面实施对新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变“千人一方”为“对症下药”,督促履责担当,更加有针对性地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用好“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把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作为根本职责。1月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19人次,同比增长78.7%,其中前两种形态同比分别上升259.9%43.8%,切实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