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委对外发布,决定给予户县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阎长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西安市监委在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调查结束后,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阎长青在担任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处理国有资产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2014年5月,为加大对渭河户县段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户县成立了打击渭河户县段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时任户县公安局局长的阎长青任副组长,户县公安局受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处置查扣的非法砂石。在阎长青的帮助下,户县某假日酒店负责人程某取得砂石的处置权。程某为感谢阎长青的帮助,同时也为得到阎长青的关照,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四次送给阎长青共计人民币17万元。阎长青将此款用于购买收藏品及个人日常花销。目前,涉案赃款17万元已全部被依法收缴。
3月28日,阎长青涉嫌受贿一案经西安市检察院审查后,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立案。目前,正在等待开庭。
“市监委成立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先后对12名违纪违法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第一季度相关数据显示,我们立案数同比增长了85.95%,这些成绩虽然前所未有,但这也只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认真履职的开端!”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卢力群告诉记者。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为了确保合署办公后的纪委监委高效运转,该市立足监委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在人员、编制、机构“三不增”的情况下,及时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业务的骨干充实到审查调查部门,把熟悉法律知识和诉讼业务的骨干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做到了人岗相适和人尽其才。
“我们把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人员进行混编,调整内设机构,使纪检监察室从7个增加到13个,其中前7个室为执纪监督室,后6个室为审查调查室。”西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晓林介绍,西安市还增设了纪检监察保障室,主要负责反腐败追逃追赃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的情报信息、技术支持等任务,构建起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为加强法法衔接,西安市还制定了公检法等机关支持配合监委办案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协作。
据了解,自去年12月17日监委挂牌成立至今年4月23日,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31件,党纪政务处分859人。(本报记者 袁战鸿)